各区县经信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经开区产业促进发展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我市将开展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荐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淄博市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第七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请列入推荐目录的技术、产品和设备包括以下领域: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业等工业行业,农业、交通运输、建筑、通信、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产品和设备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技术要求
推荐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可以在全行业或多领域广泛应用,获得显著节能降碳成效,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淄博市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1-6批)已发布的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三、申报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申报的技术或产品要求具有独立知识产权。请各区县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并按要求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附件2)。市节能办将对申报的技术、产品和设备进行集中论证、审核,择优纳入推广目录,予以公布,并积极推荐纳入上级推广目录。请各区县汇总后将汇总表、申报材料联同推荐上报文件(同时报电子版)于5月19日前报送市节能办资源节约科。
联系人:李雪林 电话:3163268
邮箱:zbzyjy01@163.com。
附件:1、淄博市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
2、淄博市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
3、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及申请报告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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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