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全文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信信息 > 经信专题 > 法制淄博
市经信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6-07-11访问次数: 字号:[ ]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按照法制办要求,市经信委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围绕行政执法主体性质、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清理。

    本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审核包括行政执法主体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权类别;行政执法主体行使的执法权是否有法定依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现行有效,行使的执法权限是否符合法定范围;审核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实施行政执法权的,委托依据是否合法,委托手续是否完备有效,委托权限是否清楚等内容。

清理,市经信委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5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2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2个通过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全委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