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直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清理实施期满1年以上政府规章的工作安排,现将《关于清理现行政府规章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填报《政府规章评估情况报告表》。经评估需对规章作出修改,且修改内容和幅度较大的,应纳入今后5年政府规章立法规划和2017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请于8月18日前将《政府规章评估情况报告表》等材料一式6份(附电子版)报市经信委综合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