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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4访问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处)室:

    按照市法制办要求,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市政府将制定2017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93号)、《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淄政办〔2017〕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

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定职权,对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事项作出的决定。涉及经济发展全局是指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路线、思路的设计和规范,例如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要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社会涉及面广,是指覆盖面大,可能对众多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益产生影响。与人们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是指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健康等合法权益产生重要影响,例如价格、食品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大举措。根据《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涉及下列范围的事项应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1、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

2、制定或者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3、土地管理、生态环保、水资源保护等事关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重点经济园区布局以及政府政策扶持的重大项目;

4、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建设项目,新型城镇化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5、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市政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政府融资活动;

6、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7、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社会救助、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保障性措施;

8、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措施;

9、需要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填报要求

(一)各填报单位、科(处)室要认真研究《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的概念和范围,按照市政府2017年部署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各自承办的关系我市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需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和决定的事项均应列入填报范围。

(二)各填报单位、科处室要根据市政府2017部署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结合各自工作安排,提出需提交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填写《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见附表)227日前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将纸质版报市经信委综合法规科汇总,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相关单位、科(处)室2017年度的工作重点,被列入委全委会、经济工作会议、人民代表大会等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要会议的事项原则上应列入填报范围

    附件:市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淄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附件

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单位/科(处)室 

重大行政决策名称

分管负责人

决策事项基本内容

决策计划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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