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副县级建制。主要职责:组织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能源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回收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组织协调节能重要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节约能源执法检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