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全文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宣传教育 > 理论学习
市委经信工委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1-07-2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28365365bet宣传科字号:[ ]


 

 

 

 

 

 

淄经信工发[2011]5号

 

 

市委经信工委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办法

(试行)

 

市经济合作局、中小企业局、各行业协会,中央、省属驻淄有关企业、市属有关企业,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市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在市委经信工委系统开展“两带一创”主题学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市委经信工委、市经信委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习型党组织考核的新办法、新途径,努力形成客观、公正、有效的考核体系,推动优化党员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干部创新能力,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主要考核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视情况和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考核是否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列入党委、总支、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和明确工作职责,是否制定学习型党组织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有学习活动记录等。

  2、制度建设。主要考核党组织学习制度建设情况及其由此形成的学习机制是否科学有效。重点考核集体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培训制度、基层党员轮训制度、党员个人自学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学习考核激励制度、学习管理制度、学习保障制度等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以及学习制度创新情况。

  3、载体建设。主要考核学习载体建设是否健全、科学、有效。重点考核开展“两带一创”活动情况,党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情况,利用各类媒体搭建学习平台情况,以及党组织学习载体建设创新情况等。

  4、学习效果。主要考核学以致用,推动科学发展,解决实际问题。重点考核促进科学发展取得的成效情况和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情况,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党员干部形象提升情况,群众满意度是否明显提高,学习成果转化制度建设情况,积极报送活动信息情况等。

  三、考核范围、方法及程序

  考核范围:市经济合作局、中小企业局、各行业协会、中央、省属驻淄有关企业、市属有关企业、直属各单位。

  考核方法: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量考核采取百分制,制定标准化的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作为单位自查、平时检查和集中考核的评分依据。定性考核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考核程序:(1)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自查自评;(2)上报自查自评报告;(3)市委经信工委系统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定量、定性考核,确定考评分数;(4)综合自查和定量定性考核情况排序,拟定考核等次;(5)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6)由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市委经信工委推荐表彰名单。

  四、考核结果使用

  1、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纳入考核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单位和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2、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

  3、考核情况汇总后,按照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并形成书面材料,由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市委经信工委。

  五、加强领导

  市委经信工委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在市委经信工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经信工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考核办法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工作,明确考核内容,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可参照本考核办法,制定基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附:《市委经信工委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细则》

   

   

                                                                                     中共淄博市委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2011年2月28

 

 

 

主题词:学习型党组织  考核办法

中共淄博市委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2011年2月28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