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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能耗排放企业节能减排推进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28365365bet字号:[ ]


淄经信发〔2014〕78号


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能耗排放企业
节能减排推进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全市重点能耗排放企业节能减排推进方案(2014—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8365365bet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淄博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

全市重点能耗排放企业节能减排推进方案
(2014-2015年)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确保316户重点能耗排放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共性问题依托区域和行业系统推进解决、重点企业落实差异化节能减排措施的原则,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预期目标
    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8号)、《关于实施燃煤总量控制加强燃煤削减工作的意见》(淄政办发〔2014〕22号)和《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4号),以2013年为基数,力争重点企业2014、2015年两年累计实现节能量210万吨标准煤以上;主要污染物SO2、NOx排放量每年分别降低3.6%、6%以上。
    二、综合治理方案及任务分工
    (一)强化重点行业治理。重点做好电力、化工、水泥、耐火材料、建陶、钢铁、焦化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强化行业节能减排管理,推广使用共性节能减排技术,加快淘汰行业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1.电力行业。强力实施CC(动态调节)能效控制技术、飞灰复燃技术和锅炉系统优化控制系统等3项节能减排技术措施,推荐实施湿式静电除尘技术、SCR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系统、低真空循环水供暖改造等13项节能减排技术措施,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力争到2015年底,电力行业重点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57万吨标准煤。
    2.化工行业。强力实施炼油装置余热综合利用技术、厂区内低温热系统综合优化技术、氯碱装置节能技改、甲烷氯化物余热回收利用、无级气量调节系统、两用式第二类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技术、MVR蒸汽压缩技术、CC(动态调节)能效控制技术、太阳能工业规模化应用技术等9项节能减排技术措施,推荐实施除氧器乏汽回收技术、水轮风机节能改造等10项节能减排技术措施,进一步提升能效水平。力争到2015年底,化工行业重点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80万吨标准煤。
    3.水泥行业。强力实施生料磨技术改造、水泥窑炉富氧燃烧、LV选粉技术在进口FLS立式磨上的应用等3项节能减排技术措施,推荐实施余热热风管道改造、旋窑余热烘干物料水分、窑筒体取热等5项节能减排技术措施。力争到2015年底,水泥行业重点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14万吨标准煤。
    4.耐火材料行业。强力实施隧道窑加氢燃烧节能技术、窑炉(喷嘴)节能改造、球磨机节能技改、纳微米高辐射覆层技术等4项节能减排技术措施,推荐实施空压机余热利用回收技术、摩擦压力机改造2项节能减排技术措施。力争到2015年底,耐火材料行业重点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2500吨标准煤。
    5.建筑陶瓷行业。强力实施球磨机中铝球应用、节电机应用等2项节能减排技术措施,推荐实施干法制粉、窑炉双层改造、窑炉燃烧系统技术改造等8项节能减排技术措施。力争到2015年底,建陶行业重点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16.2万吨标准煤。
    6.钢铁行业。实施电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除尘技术、高炉喷吹废塑料技术、小球烧结工艺技术等12项节能减排技术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烟尘排放。力争到2015年底,钢铁行业重点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28万吨标准煤。
    7.焦化行业。实施余热综合回收技术、炼焦炉烟气余热回收技术、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技术等5项节能减排技术措施。力争到2015年底,焦化行业重点企业累计实现节能量8万吨标准煤。
    (二)强化重点区域治理。针对燃煤消耗总量较大、大气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各有关区县要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通过制定区域综合治理方案,推进关键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区域能源供给结构,调整生产原料供给模式,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弥补市场调节短板,提升综合治理实效。重点抓好淄川建陶生产区、周村耐火材料生产区、张店南部工业区内重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
    1.淄川建陶生产区。主要治理措施:(1)建设大型煤气站。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2-4个大型煤气站,年供气能力达到60亿m3,实施集中制气、统一脱硫,集中酚水处理、集中安全监控。同时,根据区域消费规模及数量的变化,合理规划和支持LNG供应系统项目建设,发挥好LNG供应系统调峰调谷的优势,减少煤炭消耗,缓解气源紧张局面。力争该区域年原煤消耗量、耗电量分别下降10%,酚水达到“零排放”,SO2排放降至50mg/m3。(2)实施集中制粉。加强建陶行业制粉环节的管理,三条生产线以下建陶企业不再自行制粉。引导企业将现有湿法制粉工艺升级改造为干法制粉工艺,力争电耗下降20-30%,用水减少75%,粉尘排放降至30mg/m3。探索建立原料标准化加工基地,引进独立制粉企业,根据建陶企业的配比需求,采用封闭方式直接供应配合料,并对基地集中进行环保处理。(3)加大废瓷综合利用。积极引进废瓷泥处理企业,利用废瓷泥生产生态保温材料,消化双杨镇白沙村、赵家村废瓷泥堆场,并辐射消化双杨镇周边区域废瓷泥。积极支持淄博中科达、淄博环亿公司等企业利用陶瓷废料生产耐火材料和建材产品。(任务分工:淄川区政府负责推进落实区域节能减排总体方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指导做好建陶产业集中制粉和废瓷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区域内大型煤气站建设;市环保局负责区域污染物排放监管。)
    2.周村耐火材料生产区。主要治理措施:(1)建设大型煤气站。在王村镇南北两侧,分别建设1个大型煤气站,年供气能力达到14亿m3,实施统一制气,统一脱硫,集中酚水处理、集中安全监控。力争该区域年原煤消耗量、耗电量分别下降10%左右,酚水达到“零排放”,SO2浓度降至50mg/m3。(2)集中对原料进行初加工。在靠近矿山区域建设原料标准化加工基地,进行原料初加工,采取封闭式运输,避免粉尘污染,并集中进行环保治理。(任务分工:周村区政府负责推进落实区域节能减排总体方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指导做好耐火材料产业原材料集中加工工作,指导区域内大型煤气站建设;市环保局负责区域污染物排放监管。)
    3.张店南部工业区。利用山铝公司周边3000余亩采空区未利用土地,规划建设产业园,在产业园内建设大型煤气站,实施集中制气、统一脱硫,集中酚水处理、集中安全监控。先期建设3套循环流化床气化炉,年供气9亿m3,基本满足山铝3台焙烧炉燃气需求,实现节能3000吨标准煤,每年每台焙烧炉排放SO2比使用重油减少660吨,排放浓度低于80mg/m3,硫化氢含量在100mg/m3以下,同时实现酚水“零排放”。根据园区规划和整体用气需求,逐步配套增加气化炉数量。(任务分工:张店区政府负责推进落实区域节能减排总体方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指导做好重点节能工程推进工作,指导区域内大型煤气站建设;市环保局负责区域污染物排放监管。)
    (三)“一企一策”推进重点企业治理。在推进区域、行业节能减排措施的基础上,逐个企业制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高耗能项目建设严格按比例实行区域燃煤总量减量替代。在重点企业中深入推进“4610”节能行动计划,实施电机能效提升工程,加快淘汰落后电机,大力推广应用开关磁阻、稀土永磁等高效节能电机,力争重点企业年推广电机3万千瓦以上,占全市推广任务的60%以上。实施工业窑炉改造工程,推广工业炉窑节能燃烧器、余热余压利用、烟气能源深度回收、一体化节能改造和节能内衬等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力争年实现节能量25万吨标准煤,占全市目标任务的80%以上。实施系统节能改造工程,推广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优化固体、液体、气体等介质输送系统,根据实际需求实时调整输送量,提高能源利用和设备运行效率,力争年实现节能量4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目标任务的70%以上。实施太阳能光热利用工程,重点对工业企业生产、运行等用水进行预加热或在生产工艺中直接应用,力争重点企业建设集热面积5000m2以上,日产热水300吨以上。严格落实企业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引导重点企业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能效对标、完善奖惩制度和实施绩效考评等措施,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水平,加快压减燃煤消耗总量,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四)强化煤炭质量管理。严格控制煤炭质量,建立健全煤炭质量检测制度,加强重点企业煤炭清洁利用管理,鼓励企业对煤炭进行选洗加工,从源头上控制煤炭污染物排放。无脱硫设施的重点企业燃用煤炭全硫含量不得超过0.6%,灰份不得超过15%。有脱硫设施的重点企业,2015年底前燃用煤炭全硫含量不得超过1%,灰份不得超过25%。(责任单位:市煤炭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五)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面启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推动年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2014年完成建设试点工作,2015年底前基本建成。实现企业各项能源数据的在线提取和数据分析,进一步优化能源匹配,减少能源浪费,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区县政府是推进重点企业节能减排任务落实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负总责。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本辖区内重点企业逐个研究、逐个制定节能减排具体推进方案,并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能,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推进方案。企业是节能减排任务的实施主体,要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是市政府确定的推进全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完成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调度、指挥和考核各区县、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方案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三)严格责任考核。市政府将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全市节能减排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量化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对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不力的区县、部门,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区县、部门和重点企业实施“一票否决”。各区县政府负责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考核预警,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履行节能减排主体责任。
    (四)强化执法监督。各级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积极开展市区联动、部门联合的专项执法行动。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和统计法律法规,浪费能源资源、污染环境、统计数据造假的,依法严厉查处;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虚标产品能效标识、减排设施未按要求运行的,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五)加大政策扶持。发挥各级节能减排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使用省切块划拨资金,按区域、行业和重点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分别制定资金奖励方案,依据投资额度和节能量分配切块资金,支持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对完善节能减排管理措施,积极采用节能减排先进技术,按进度完成节能减排项目的企业,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省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六)加强舆论监督。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报道重点企业节能减排推进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曝光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要结合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动员重点企业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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