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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炉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12-2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28365365bet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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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关于印发《淄博市炉窑节能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经信发〔2014〕43号

 

各区县经信局、财政局、环保局、质监局、节能办,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财政局、环保分局、质监局,各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淄博市炉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淄博市炉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炉窑节能改造工作,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根据《淄博市节约能源“十二五”规划》(淄政办发〔2011〕9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淄政发〔2011〕72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淄博市炉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市政府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大力推行炉窑节能燃烧技术、余热余压利用技术、节能内衬技术、红外辐射节能涂料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实施系统节能,不断提高炉窑整体节能水平。窑炉节能改造工作从2014年到2015年,利用两年的时间,通过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管理等方式,全市炉窑节能改造实现年节约3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目标。

  二、实施重点

  (一)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燃烧器。针对冶金行业的轧钢炉、加热炉、均热炉等,民用领域取暖燃气锅炉,工业用炼油蒸汽锅炉、陶瓷窑炉、玻璃窑炉等推广使用节能燃烧器。重点采用气体、液体燃料节能燃烧器及多级旋流煤粉节能燃烧器,大力推行炉窑天然气喷嘴节能技术,提高燃烧效率。

  (二)实施余热余压利用技术。针对不同行业的废热排放情况和方式,在火力发电厂、水泥行业、冶金行业、陶瓷和玻璃行业采用余热锅炉、热交换器、热泵、溴化锂机组、除垢、防腐等不同技术的组合优化,将企业使用能源的各个过程作为一个系统统筹考虑,实施系统节能,在对各个设备的进行节能的基础上,实现能源的阶梯利用和综合利用,提高能源的利用水平。

  (三)实施烟气能源深度回收利用技术。对火力发电厂煤粉锅炉、水泥旋转窑炉、民用取暖锅炉、工业锅炉、冶金行业轧钢炉、加热炉、石化行业各种油改煤粉炉、陶瓷窑炉、玻璃窑炉的排烟温度余热的进一步回收,提高设备的能源利用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燃烧设备的燃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

  (四)积极推进水煤气发生炉酚水处理与节能一体化改造。对陶瓷行业、工业炉窑以及其它行业所用的煤气发生炉进行技术改造,对煤气发生炉所产生的酚水处理技术和高温煤气余热回收,将高温热煤气所含有的热量进行转化回收,对酚水进行资源化处理,彻底消除酚水污染问题,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提高煤气发生炉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利用率。

  (五)推广使用炉窑节能内衬技术。对钢铁冶金、化工、水泥和耐火材料等行业的回转窑内衬材料进行替代,使用高强度耐火浇注料,采用预制砖与浇注料混合砌筑的方式,优化内衬结构,大幅度降低窑体温度,减少能量消耗。

  (六)推广使用红外辐射节能涂料。针对以辐射传热为主的陶瓷窑炉、钢铁企业的加热炉、锅炉等工业窑炉,通过对红外辐射涂料组成的优化设计,提高涂层的致密性和硬度,延长窑炉的使用寿命,提高受热体的吸热能力,增强热交换,提高热效率。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改造计划。根据前期调查研究,市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2014年淄博市炉窑节能改造工作目标任务》(附件1,以下简称《目标任务》)。各区县要按照《目标任务》计划,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区县节能主管部门牵头,制定本区县2014年炉窑节能改造工程计划,提出炉窑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明确炉窑节能改造单位、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调度制度,于5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市政府节能办。

  (二)实施节能改造。各区县要按照工作方案,将炉窑节能改造落实到相关单位及企业,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计划落实。要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尽快落实资金,确保完成工作任务。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将本辖区内炉窑节能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连同《淄博市炉窑节能改造工程完成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政府节能办。

  (三)组织验收评价。重点用能企业炉窑节能改造完成之后,要提出申请,由所在区县节能主管部门牵头进行验收。各区县要认真组织好项目竣工验收,如实评价实施效果,严格验收把关。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如期发挥效益,达到预期效果。各区县要将竣工验收项目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节能办。

  四、保障措施

  (一)搭建综合服务平台。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炉窑节能改造,既有利于加快改造步伐,又有利于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资源配置及综合服务实施主体,为用能企业搭建技术、装备、投融资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综合服务平台,将供需双方和项目各方链接起来,结合不同行业、不同用途等特点,提供个性化设计,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节能服务信用体系,形成责权利关系明晰的共同体。建立有效运转的协调互动机制,准确反映项目供需双方需求,及时解决技术设计和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发挥节能服务公司在资源集中整合、信息联络、要素提供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提高项目合作效率。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炉窑节能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选择部分改造完成、节能效果明显且未受到国家或省扶持的优秀炉窑节能改造项目,依据节能量适当予以扶持。鼓励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企业提供技术、装备、投融资等综合服务,每年支持一批示范项目和先进技术、工艺。各区县也要结合本区县的行业特点,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租赁贷款形式,根据炉窑节能改造项目规模,对符合设备采购要求的项目进行持续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金融、担保机构和风险投资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形成多元化投融资长效机制。面向社会征集先进的窑炉节能改造技术,将技术成熟、效果明显的纳入《淄博市重大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购置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和实施的炉窑节能改造项目,经确认符合要求的,按规定减免企业税收。

  (三)加快技术研究开发进度。加强各行业炉窑节能改造技术研发,提高炉窑相关的关键技术、设备技术水平,提高炉窑系统节能效果。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联合攻关,掌握先进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发挥国家和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研发优势,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研发平台,为炉窑节能技术改造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大技术宣传推广力度。炉窑节能改造涉及用能企业、设备生产商、节能服务公司和金融机构等,推进任务十分艰巨。各区县节能办和行业协会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生产、技术、用能各方要通过节能技术产品展览、产学研等活动,搭建展示平台,加强先进节能技术的宣传,提升市场影响力。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政策。市政府节能办将对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竣工的改造项目进行抽查,并以此作为对区县节能目标责任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贾贞    联系方式:3163268

  邮箱:zbzyjy01@163.com    

    附件:1.2014年淄博市炉窑节能改造工作目标任务

      2.淄博市炉窑节能改造工程完成统计表

 

28365365bet        2014年4月22日印发

 

 

 

 

附件下载

 

附件2:
淄博市炉窑节能改造工程完成统计表
区县:      填报人:
序号 企业名称 改造类型 项目名称 重点改造内容 工程建设起止时间 投资额       (万元) 年节能量      (吨标准煤) 可削减原煤实物量(吨) 所在区县 备注

 

附件1:
2014年淄博市炉窑节能改造工作目标任务
区  县 节能改造指标(万吨标准煤)
张店区 6
淄川区 6
博山区 4
周村区 2
临淄区 4
桓台县 3
高青县 1
沂源县 1
高新区 2
文昌湖区 1
合  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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