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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4-03-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28365365bet字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院校: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实现城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城市运行和管理、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提升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制定以下意见。

一、 建设目标

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城市管理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市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改善,出行、就医等民生工程信息化水平普遍提高,居民充分享受到智慧城市带来的便利;物联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重点的智慧产业蓬勃发展,形成一批高端产业集群和新兴服务产业,培育出一批重点企业;建成先进的智慧城市信息网络设施,完善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加大无线宽带覆盖密度。形成城市管理高效化、民生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智能化、基础设施先进化的应用格局

二、 建设任务

加快发展智慧产业

1.智慧工业园区建设工程

开展智慧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宽带等技术,提升园区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建立各类公共服务云平台,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丰富实用的专业化服务。创新建设理念、组织架构、业务管理、运营服务模式,建设高水平的智慧工业园区,带动我市工业经济发展。

以高新区省级物联网产业基地为核心,加快推动仪器仪表产业园、MEMS产业园、高新区软件园、文昌湖软件园等四个智慧园区的建设;引进培育一批新的智慧产业项目,重点发展电力电子、智能传感器、新光源、新一代宽带无线通信、位置感知技术、微机电系统(MEMS)和软件产业。进一步推进面向中小企业的云制造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和高新区集成电路EDA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水平。

2.装备制造智能化工程

推进制造业领域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创新发展和应用。开展汽车、化工、数字化车间等国民经济重点制造业领域所需智能制造装备的联合研发创新活动,发挥依托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带动作用,突破测控装置与关键零部件在智能制造装备中的应用技术,推动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发展,促进其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支持新型传感器与仪器仪表等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与创新。重点支持大型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安全试验系统等核心智能测控装置在机械加工、汽车、流程制造及质量可靠性领域的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推进机械加工数字化车间、柔性自动化装配生产线等智能制造系统重点创新产品在重大工程中的应用,支持典型制造领域所需的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示范应用,提升制造过程的智能化水平。

3.智慧商务工程

在我市良好的电子商务基础上加快发展智慧商务。推动信息资讯类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具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电子商务企业做强做大,带动行业电子商务发展。依托化工、机械、纺织、陶瓷等优势产业,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的电子商务平台和项目,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设发展电子商务,建成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行业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动专业化的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市信息服务的优势,借助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打通传统商务产业链采购、市场、销售、服务等环节,推动各个行业应用电子商务。

4.智慧物流工程

以政府部门提供的地理信息、海关信息、检验检疫信息等为基础,大力推动信息化在物流企业和物流产业基地中的广泛应用。引导企业以需求为导向,建立以物流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共享和使用为核心的多功能、一体化物流信息处理系统。按市场化运作模式,搭建起全市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实现物流产业链中上下游客户的信息交流、数据共享、业务联动,并与省、国家乃至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有机衔接和融合,为淄博市发展成为区域性物流中心和鲁中“旱码头”提供信息化支持。

实现政府管理与城市运行智能化

5.城市智能管理工程

整合视频监控等相关资源,建设城市管理网格化、社区服务信息化、应急指挥一体化、交通管理智能化等信息系统,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提升城市智能管理水平。促进各部门业务协同,为应急管理、行业监管等提供综合信息服务,实现对城市运行的精确、综合监管,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效率。

城市管理网格化。以单元网格为城市管理基本单位,整合各部门的城市管理信息资源,对各种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进行统一编码,构建城市管理信息数据库,开发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规范城市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房屋土地等基础设施运行中问题发现、处理和解决流程,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社区服务信息化。围绕社区人、地、物、事、组织等情况,梳理综治、公安、工商、住建、交通、卫生、人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劳保、民政、司法、公用事业(水、电、气)等部门居民相关管理和服务事项,开发社区服务信息系统,方便社区居民办事,提高社区管理效率和水平。

应急指挥一体化。进一步增强应急指挥平台功能,拓展应急指挥系统覆盖范围,增加安全事故移动救援指挥功能,横向整合公安(包括110、道路交通)、消防、安监、环保、卫生、水利、电力、气象、地震、人防等部门,以及火车站、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应急资源,建立应急指挥共享数据信息平台,将重点市直应急联系单位纳入应急管理系统。纵向把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视频会议系统、应急评估决策系统、网上直报系统向区县和乡镇延伸,充分发挥应急指挥平台的作用,实现应急指挥一体化,提高政府对重大灾难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交通管理智能化。建立以道路交通为基础、公共交通为核心的全覆盖一体化的智能交通框架体系,实现人、车、路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合作,有效地利用现有交通设施、减少交通负荷和环境污染、保证交通安全、提高运输效率。重点推进综合交通服务和管理系统、交通应急指挥系统、出租车与公交车智能服务管理系统、电子收费系统、停车管理服务系统、车内导航系统等智慧交通应用系统建设,提高交通运行效率。

6.协同政务工程

建设全市协同办公系统,整合公文传输等相关资源,采用全市统一平台集中建设方式,有效解决“办文、办会、办事”问题。开发具有单位内部办公、外部协同办公、通知(文件)发放、信息报送、共享信息发布、公共资源访问、个人信息管理等多种功能的办公系统,实现全市各政府部门单位之间和单位内部协同办公。

(三)推进智慧民生体系建设

7.智慧医疗工程

建设全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通过实施“1251”工程(即:建设1个数据交换中心、2个信息数据库、5个重点应用系统、1个服务外网),建成完善的全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数据交换中心;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两大基本信息数据库;建设基层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区域医疗信息系统、药品配备使用监管信息系统、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五项应用系统;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对外服务网站。

建设数字化医院和医疗服务体系。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以实现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为重点,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等,全面记录和实时反映居民健康状况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过程。以实现医院服务网络化为重点,推进数字化图文体检诊断查询系统、数字远程医疗服务等智慧医疗系统建设。以实现卫生管理信息化为重点,建立区域卫生业务和行政管理系统。

8.城市一卡通工程

进一步拓展城市一卡通的应用领域,通过对各个部门的信息整合,实现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齐达通”卡为载体,发行实名制市民卡,实现市民在交通、公安、银行、民政、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一卡通。构筑以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及电子商务为主要功能的高效多用的一卡通应用信息平台,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将城市一卡通与智慧医疗系统相结合,实现医疗机构一卡通用,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化和为民服务水平。建设涵盖全省跨行业、跨系统使用的非金融IC卡小额支付共享平台,实现交通、旅游、教育、社区、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电话等社会公共服务多领域、跨行业的“一卡多用”和信息资源共享。

(四)完善智慧基础设施

9.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电子政务网络和机房提升工程。依据智慧城市对电子政务提出的新要求,结合网络技术发展和市社会管理中心建设的实际,以满足各部门工作需求和更方便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目标,按照内网双核心、外网三核心、全部支持千兆宽带接入的标准,合理调整电子政务内、外网的网络架构和总体布局,建设满足应用系统建设和政务云建设要求的新政务中心机房和政务网络,营造良好的电子政务建设应用环境。

加快推进宽带光纤到户、下一代互联网和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试点推进,加快引进云计算技术,发展通信技术与信息技术相融合的新一代城市信息通信网络,提升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构建技术先进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10.云平台建设工程

建设淄博云计算中心,打造面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智能化生活和经济建设领域的云服务平台。建立服务支撑体系,提供操作系统、数据库、资源搜索、信息共享等服务。加快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为全市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时空信息基础共享支持。

11.信息安全基础工程

建设全市统一的、可靠的容灾备份及灾难恢复系统,为全市重要信息系统、信息资源提供可靠的容灾备份和灾难恢复服务。采用集约化灾备模式,全市集中建设一个共享灾备中心,政府所有机构和相关单位的灾备系统集中在这个中心,共享灾难备份所有资源。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

要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日常工作由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统一规划严格项目管理

要统一进行顶层设计,最大限度整合资源,确保智慧城市建设规范、有序进行。所有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充分利用政务网络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各系统间的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要坚持和完善统一规划,统一项目和资金管理,统一网络,统一机房,统一信息交换平台,统一数据中心的“六统一”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确保信息系统安全。

(三)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估考核机制

      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的评估体系,定期评估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跟踪督查,发布评估信息,为决策和指导智慧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加大智慧城市建设考核力度,将智慧城市建设各项目标和任务,作为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取得实效。

     强化资金和人才保障

      加大智慧城市投入力度,整合现有信息化资金,通过政府投入、购买服务等形式重点支持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制定、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应用项目建设和示范项目实施。加强市场化运营,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建设,形成多渠道投入、多方面共赢的局面。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智慧城市相关技术、应用研发机构和技术团队,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本意见自2014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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