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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8访问次数: 字号:[ ]


2016年全省节能工作要点 

  

  2016年,全省节能工作要认真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经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适应和引领节能新常态,按照“12345”的工作思路,以绿色发展为主线,做好节能“加减法”,着重抓好工业绿动力和能效提升、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三大板块,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节能管理体系、企业节能管理、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和完善政策等四个支撑,树立节能新常态、由点到面抓纲带目、动起来走出去、积极作为不乱作为、紧跟部署加压提速五个观念,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努力打造新形势下节能工作的新优势、新作为、新局面,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一、加强节能目标考核 

  1、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根据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分解落实各市和重点企业“十三五”及2016年节能目标任务。 

  2、实施节能目标考核。迎接国家对我省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组织对各市“十二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兑现考核奖惩。筹备召开节能考核奖励电视会议,表彰奖励节能先进典型。 

  3、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用电情况和高耗能行业能耗数据分析,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4、制定出台“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出台节约能源、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等3个“十三五”规划,指导“十三五”工作开展。 

  二、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5、推进“工业绿动力”计划。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淄博市示范经验,加快高效煤粉锅炉推广应用,形成年600万吨煤粉加工能力,改造燃煤锅炉4000蒸吨以上。推进新能源集热系统在工业领域应用,建成100个太阳能集热系统示范项目,形成9000吨/天的热水生产能力。深化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实施项目100个,年节能16万吨标准煤以上。 

  6、实施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组织重点用电企业对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升级改造,推广高效配电变压器2250万千伏安,高效配电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20%,年节约标准煤21万吨。 

  7、实施爱心阳光工程。支持学校、医院、养老院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创建一批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 

  8、加快推广应用节能先进技术产品。推广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加快低温余热利用、低辐射镀膜玻璃等推广应用,形成1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加快推广高效节能电机,做好节能电机惠民工程推广信息核查工作。 

  9、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落实国家和省《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确定太阳能热水器、电机、家电、变压器等产品的领跑者企业名单,公布能源管理水平最好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名单,以及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商贸企业名单,树立20个左右的节能低碳标杆,鼓励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修改强制性地方节能标准,支持用能单位积极参与国家能效领跑者指标和标准制定。 

  10、抓好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落实国家能效标识相关政策,鼓励终端能效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加强节能产品认证,力争新增节能认证证书800张。调整扩充我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补充清单,进一步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 

  三、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11、抓好工业节能。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做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未完成节能目标企业强制能源审计工作。加强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在重点行业建设20个能源管理中心示范项目。推进重点企业能耗在线监测工作,配合工信部做好工业节能监测分析平台试点。探索建立省千家企业主要耗能设备数据库;逐步建立全省能耗限额企业(产品)数据库。 

  12、开展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继续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100米以下住宅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供热企业、产权单位等为主体,合同能源管理和PPP为模式的改造机制。积极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3、优化交通运输用能结构。鼓励发展高档、环保、高效低耗新能源客运车辆,支持引导城市公交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客车。新增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比例分别达到20%、30%、70%、100%。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和物流企业LNG加气站建设,推动国省道沿线、港区范围和道路运输客货运枢纽LNG加气站建设,为LNG运输工具的推广应用提供基础条件。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杜绝超标准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14、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实行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2%以上。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开展节能改造。调研出台《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以太阳能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等为重点,大力推进新技术新产品节能。 

  15、建立节能降耗评价体系。制定出台《山东省重点企业节能基础管理评级办法》,在重点企业特别是高耗能企业中率先实施,鼓励企业争先创优,彰显社会责任,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四、完善节能市场化机制  

  16、推进绿色融资。落实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印发的《能效信贷指引》,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加大对绿色信贷项目的支持。 

  17、加快节能投资基金运作。发挥省级节能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吸收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实施一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引进先进节能技术和理念,建立多元化节能投入机制。 

  18、强化价格调控。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和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 

  五、实施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19、实施试点示范工程。打造和培育30家节能环保产业基地、100家示范企业、10个节能环保服务平台和5个示范县。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力争实现产值6100亿元。 

  20、召开银企对接会。联合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召开节能环保重点项目银企对接会。邀请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和重点企业参加,发布推介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搭建银企交流平台,帮助节能环保企业解决融资需求。 

  21、召开技术交流会。在重点领域组织召开专业性、针对性强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对接会,激发节能环保市场潜力。 

  22、完善标准统计体系。建立健全节能环保产业标准、评估和技术服务体系,定期发布节能环保市场需求和推广目录。完善节能环保产业统计体系,组织企业认真填报节能环保产业统计报表。 

  六、实施循环经济引领计划 

  23、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出台《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督促各部门按照进度开展《关于建立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制度体系的工作方案》的后续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山东省循环经济发展指导意见》,重点加强县域循环经济发展,深化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和先进链接技术的征集。 

  24、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现场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一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制定循环经济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城市(县)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山东省园区循环化改造目标三年计划的通知》要求,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目标。 

  25、推进试点示范。加快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市)和“城市矿产”示范园区创建。 

  26、深化资源综合利用。抓好氧化铝赤泥、碱渣、黄金尾矿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利用。组织10家水泥、电力和钢铁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协同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试点,推进绿色转型。支持距京津冀较近的东营、滨州、德州、聊城等市建设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园区。规范废钢铁、废旧轮胎、再生铅、再生铝等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有关行业准入公告。推荐企业(产品)列入国家以旧换再推广目录,推动全省再制造产业发展。 

  七、推行清洁生产 

  27、加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加快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推行方案,力争到2016年底,全省重点技改企业中295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378个。 

  28、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实施《山东省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组织实施汞削减、铅削减和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 

  29、推进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山东省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计划》,提升焦化、煤化工、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4大领域的煤炭利用效率。 

  30、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鼓励试点企业在绿色发展意识、生态设计能力、管理制度建设、清洁生产水平、产品开发和品牌影响等方面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成为引领行业绿色发展的典范。 

  八、推动依法节能 

  31、推进执法中心下移。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为抓手,开展能评项目、能耗限额、能状报告、能耗设备、能管岗位等重点监察,督促市、县依法查处节能违法行为。 

  32、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会同住建、交通运输、机关事务管理、质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会同环保、安监部门开展全省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经节能评估审查新上项目、超能耗限额标准用能、违法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的企业,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节能降耗水平。 

  33、完善法规标准。加快推进《山东省节能监察条例》出台;推进相关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全省节能执法重大疑难问题合议制度;探索建立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人员登记制度。 

  九、加大节能宣传 

  34、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做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继续举办节能减排知识竞赛、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35、开展专项宣传行动。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节能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报道一批节能、循环经济以及节能环保产业典型,营造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 

  36、开展节能展洽活动。办好第十一届中国(济南)太阳能利用大会暨展览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宣传普及太阳能等相关知识,推动太阳能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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