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经信技字〔2017〕3号
关于开展“培育百年企业 创造百年品牌”
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经信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一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品牌强省战略,在全省开展“培育百年企业 创造百年品牌”前期调查研究,并根据调研情况,开展“山东百年品牌”企业示范和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品牌为抓手,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围绕转型升级22个重点行业,挖掘现有百年品牌,总结经验、凝练精神;选择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创新能力强、品牌价值高的企业,多措并举,将其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持续发展的百年品牌企业,树立“山东百年品牌”整体形象,引领全省工业品牌建设,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二、调查研究内容
(一)摸清我省现有百年品牌情况。各区县对工业领域现有百年历史的品牌(创立于1917年之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省经信委拟于一季度对上报企业组织实地考察。
(二)推选“山东百年品牌”培育。
推选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处于国内外行业排头兵地位,市场占有率位于行业前三;
2.品牌竞争力强,主导产品市场影响力大、占有率高、附加值高,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山东名牌、山东著名商标;
3.具有持续创新和发展能力,创新体系完善,核心竞争力强,法人结构科学,打造百年品牌战略清晰;
4.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良好信誉。
现有世界(中国)品牌价值500强企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工信部品牌培育示范企业(附件1),优先推荐。
三、其他要求
请各区县经信部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分别列出“山东百年品牌”示范企业名单和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组织填写企业信息表(附件2),并于2月9日前报市经信委。
联系电话:3181189 邮箱:zbjxwkjk@163.com
附件:1.有关企业名单
2.企业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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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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