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区县绿动力提升工程月度考核排名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17年区县绿动力提升工程月度考核排名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淄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
2017年3月1日
2017年区县绿动力提升工程月度考核排名办法
为客观反映各区县推动绿动力提升工程的进展成效,树立凭业绩排名的工作导向,制定月度考核排名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二、考核依据及内容
根据《淄博市2017年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厅发〔2017〕6号)、《关于抓紧抓实绿动力提升工程结转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淄绿指发〔2017〕2号)和《关于深入实施绿动力提升工程加快推动重点行业精准转调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淄绿指发〔2017〕3号)有关要求,对工程总体进展情况、重点行业领域治理情况等方面,由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选取具有较强操作性和可比性的指标作为排名依据,确定排名办法,分别考核打分。月度考核总分值100分,其中,绿动力提升工程整体进展情况40分(依据项目开工率、竣工率各占40%和6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得分,市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耐火材料、日用玻璃、板簧、氧化铝球4个行业及2016年结转的高效煤粉锅炉等行业综合整治进展情况15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水泥粉磨站、碳素2个行业及2016年结转的电站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熔块等行业综合整治进展情况15分(市环保局负责),散煤管控及煤炭清洁利用情况15分(市煤炭局负责),建陶行业精准转调进展情况15分(市南部区域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绿动力提升工程考核排名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考核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按工作职责分工承担相应考核评分责任。
(二)工作流程
各评分单位按照认真负责、公平公正、有理有据的要求,以各自权重分值为上限,对各区县每月绿动力提升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合理评分。各评分单位填写评分表,注明扣分原因,于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1天)15:00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确定各区县当月得分和排名。市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每月2日—3日对各评分单位评分情况进行抽查,对评分不实的进行约谈、通报。按照生态淄博建设考核具体分值要求折算成单项指标分数和先后名次报市生态办。各评分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评分细则报备市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并解释本单位评分结果。
(三)考核结果运用
将绿动力提升工程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生态淄博建设量化考核内容。以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名义对各区县月度考核结果进行单独通报。
本办法自3月1日起执行。由市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区县绿动力提升工程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