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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省电力市场建设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5-17访问次数: 字号:[ ]


今年3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93号)印发,对我省2017年电力市场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帮助大家充分理解今年市场交易有关要求,现对2017年我省电力市场建设有关政策进行学习和解读。

一、全省市场交易电量规模

2017年,我省市场交易总电量不低于1000亿千瓦,年初暂按省内交易660亿千瓦时,跨省区交易220亿千瓦时安排,其余电量待华北联络线市场化比例确定后,及上海庙—山东、榆横—潍坊和扎鲁特—青州特高压线路投产后分别另行组织。目前,我市有东岳集团等90家企业列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布的2017年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名单,预计年用电量78.51亿千瓦时。2016年,我市有48家企业参与市场交易,完成交易电量44.18亿千瓦时,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2.57亿元。今年我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用户数量和电量规模进一步扩大,更多的企业将在降低用电成本方面享受到电力体制改革实实在在的红利。

二、参与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

今年我省引入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主要是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和市场交易用户。发电企业是以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公布的参与2017年电力市场交易发电企业(机组)名单为准,可到山东能源监管办网站查询。售电公司是以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的名单为准,目前售电公司相关信息正在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公示。市场交易用户是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布的参与2017年市场交易的用户名单为准,具体名单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力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

中发〔2015〕9号文件、鲁发〔2016〕33文件明确指出,按电压等级分期分批放开用户进入市场,对用户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每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年市场交易电量规模,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入选原则,选择一批电力用户参与交易,未公布的企业,今年不可以参与市场交易。售电公司仅可以代理市场交易用户名单中的企业参与市场。

关于区交易

今年启动中长期市场交易,由于要放开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规则变化等种种因素,省内交易开展较晚。银东直流和锡盟特高压跨区交易由北京交易中心组织已经按期开展考虑原参与跨区交易的用户操作熟练、规则熟悉(与省内交易规则、平台不同),今年参与两条线路跨区交易的用户暂不做调整。目前已公布的参与省内交易的用户今年仅参加省内交易。其他年初申报的用户,待华北联络线跨区交易电量确定后或年内其他新投产线路交易电量确定后,依排序分批次进入市场参与交易。今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建立跨区和省内交易用户管理机制,明年起动态调整参与跨区和省内交易用户。

四、关于市场交易的流程

2017年,参与交易的电力用户可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也可选择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通过售电公司代理用户,用电价格按照与售电公司达成的协议执行,由售电公司向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提交与用户的代理关系。与多家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的,以最早提交到交易中心的为准。

售电公司和没有通过售电公司代理的电力用户,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提交与发电企业签订的年度双边协议,双边协议参照山东能源监管办公布的《山东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年度/月度合约交易意向书(示范文本)》。双边协议中应将交易电量分解到2017年1月-12月,并从1月份开始结算。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应根据用户实际用电情况补充下达1-4月份直接交易电量计划。

5月份不开展月度竞价,以分解到5月份的双边协商交易电量为准,可滚动调整,且不进行考核,结算电量以企业实际用电为准。5月20日前,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6月份竞价公告,双边协议中6月份电量不足的,可选择参与月度竞价获得交易电量。售电公司或直接交易用户若不参与月度竞价,则双边协议交易电量滚动调整;若参与月度竞价,则当月交易电量为双边协议分解电量与竞价电量之和,当月用电偏差按照山东能源监管办发布的交易规则进行考核。

我省中长期交易规则出台前,交易工作按照上述方式进行组织。中长期交易规则正式出台后,无论是否参与竞价,交易电量都按照月度考核,具体方式按照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电力用户签约电量

2017年不再对用户参与交易的电量进行限制,省内交易的用户全电量参与交易。上半年我省中长期交易规则出台前,用户或售电公司交易电量滚动调整;下半年规则出台后,按月进行考核,用户或售电公司要充分考虑下半年我省中长期交易规则出台后按月偏差考核的相关要求,安排下半年的分月电量,分月电量不足的,可以通过月度竞价获得交易电量。

关于电费结算

所有用户当月电费先按照目录电价进行结算。

直接参与交易的用户(即未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在当月结束后,由交易中心根据用户实际用电量和与发电企业达成的协议及竞价出清结果,加上当月偏差考核费用,测算出应退补给用户的费用,向电网公司出具结算凭证,次月电费结算时进行退补。若考核费用大于应退补电费,则次月通过电费收缴。

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的用户,在当月结束后,由售电公司测算出应退补给所有代理用户及售电公司本身的费用,经其代理的用户确认后,交易中心据此向电网公司出具结算凭证,次月电费结算时分别退补至用户和售电公司。考核费用仅向售电公司收取。

具体交易事项及时间节点,以交易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发布的通知为准,参与交易的各类市场主体应密切关注山东电力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

近期,我省电力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文件将陆续出台,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将更加规范,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进一步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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