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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绿动力提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3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生态淄博建设工作暨全市绿动力提升工程第二十次调度会议精神,为规范2017年绿动力提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或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现就做好绿动力提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凡列入2017年绿动力提升工程范围的项目,并按照要求内容建成、具备验收条件的,均应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二、验收依据

(一)《淄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淄办发〔2016〕 4号);

(二)《淄博市建陶行业精准转调工作方案》(厅发〔2016〕35号);

(三)《淄博市2017年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厅发〔2017〕6号);

(四)《关于深入实施绿动力提升工程加快推动重点行业精准转调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淄绿指发〔2017〕3号);

(五)《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强力推进绿动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淄绿指发〔2017〕8号);

(六)《淄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高效环保煤粉锅炉替代改造项目验收细则》(淄绿指办函〔2016〕24号);

(七)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

(八)项目实施单位自愿验收申请或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工作计划。

三、基本原则

项目验收完成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否则项目不予通过验收。

(一)整治改造类项目。一是新建或改造项目主体建设完毕,项目能够稳定运行;环保审批或备案手续齐全;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符合条件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无组织粉尘达标排放。二是替换下来的老旧的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等燃煤设施必须拆除清理完毕。

(二)关停淘汰类项目。应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彻底拆除。企业已彻底拆除。

2.关停取缔。企业已停产,一是已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各类工业炉窑);二是所在区县、乡镇已落实停电、停水等关停措施;三是企业已出具“永不复产承诺书”。仅落实关停措施,主要生产设备未拆除的不计入竣工范围内。

3.永不复产。企业已停产,一是因债务原因(需提供有关银行贷款、资产质押、法院查封等协议或法律文书)主要生产设备(如窑炉)暂时无法拆除;二是区县、乡镇已将主要生产设备封存并落实停电、停水等关停措施;三是企业出具“永不复产承诺书”。

四、验收组织

各区县是组织实施绿动力提升工程竣工项目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验收申请、联合验收、出具验收结果和建立项目档案四个步骤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一)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向所在区县提出验收申请,或由区县根据工作安排下达验收计划。

(二)组织联合验收。按照绿动力提升工程各专项工作分工和项目的立项情况,由各区县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项目联合验收工作组,共同对已改造完成项目开展验收;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验收。联合验收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查阅资料文件、实地查验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有关做出全面评价。

(三)出具验收结果。符合验收有关要求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区县相关部门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

(四)建立项目档案。对已建成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各区县要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项目档案。项目档案应包括:项目实施前后现场照片图片、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改造后节能减排效果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项目竣工验收是投资由建设转入生产、使用和运营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和检查绿动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区县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对辖区内前期项目进行调度清理,列出完工项目验收时间表,按照项目属性和专项业务分工,明确项目验收牵头单位,选派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与联合验收工作,确保联合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验收程序。各区县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指导和帮助,提高联合验收效能。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规范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工作。需整改的建设项目,应积极落实整改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县要加强对参与联合验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遵章守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对在验收过程中出现违反“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当事人。

7月10日前,各区县完成项目验收工作,要及时总结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填写《绿动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并于7月14日前将验收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绿动力提升工程办公室。7月中旬,市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区县项目验收工作进行全面评价;8月中旬向各区县反馈评价结果。区县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价情况,将验收达标的纳入环保日常监管体系,不达标的一律重新治理。

 

 

 

 

 

 

淄博市绿动力提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20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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