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交通运输局(委)、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53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市交通运输局(委)、经信委要按照客观公正、好中选优、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交办运〔2017〕53号文件要求和申报条件,认真组织本市具有一定规模、具备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货源充足稳定、基础设施设备先进的运营主体参加申报。每市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超出不予受理。如条件不具备,可不参与申报。
二、申报时间。各市交通运输局(委)、经信委于2017年7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以光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档)联合上报至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经信委。
三、省级初审、上报。8月1日至8月10日,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委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择扰排序后,前2名作为国家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推荐项目,向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上报;同时,择优选取8个左右项目纳入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库。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 李雪映 林辉
电 话:0531-85693122 0531-85693180
传 真:0531-82976935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王文浩 刘永奎
电 话:0531-86062685
传 真:0531-86018040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53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14日
多式联运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