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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2016年度节能目标考核结果

发布日期:2017-07-18访问次数: 字号:[ ]


日前,我市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我市各区县、重点涉能部门均完成2016年节能目标任务。

通报提出,2016年各区县、各重点涉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推进措施,推升工作效果,全面完成了各项节能目标任务。

2016年,我市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构建节约型产业发展体系。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把好能源消费源头关。加大燃煤总量控制,逐步推进重点能耗排放企业节能减排,出台《淄博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对七大高耗能行业和重点区域制定了综合治理方案,超额完成全年削减燃煤任务。

同时,工程节能也取得了积极进展。组织实施了43个节能重点工程,工程数量比上年增长7.5%,深入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系统节能改造、节能重大装备提升、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集热系统等工程项目167个,总投资36.55亿元,实现节能量140.30万吨标准煤

此外,重点领域节能深入推进。严格能耗增量控制,突出抓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建筑节能扎实推进,超额完成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建设,以及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及节能改造任务。交通运输领域节能深入开展,老路利用率、循环利用路用材料率均达到100%,不断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力度。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将节能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通报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考核结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节能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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