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依据《淄博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市经信委会同有关区县经信局,自2017年6月26日起,利用一周的时间,聘请不同行业安全专家,组成两个监督检查小组,对全市所有民爆销售企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并对部分发电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查。
此次督查共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91条。其中,民爆企业库区监控安全隐患5条,生产现场安全管理隐患10条,库区消防安全隐患5条;发电企业存在锅炉设备及系统问题39条,汽轮机设备及系统问题10条,生产现场安全问题22条。督查组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当场形成了检查记录,并向有关企业作出了反馈意见,要求有关区县监管部门和企业高度重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责任,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