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级技术创新项目
进行2017年第三季度调度的通知
各区县经信局,高新区、文昌湖区经发局,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有关企业:
按照全省技术创新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将对2015-2017年下达计划的省级技术创新项目进行第三季度调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
(一)本季度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季度项目创新开发完成内容、项目水平及专利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季度累计完成的投资额、季度累计完成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等内容;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措施建议。
二、调度程序使用说明
1、进入“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2、企业第一次使用“申报管理系统”调度时,必须先填写“技术创新项目基本情况表”,再填写“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以后的每个季度,只填写“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直至项目完成。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项目承担企业及时参与项目调度,填写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情况调度表,经区县经信部门网上审核后,于9月21日前上报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统一上报省经信委。
2、省经信委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承担单位及时查看反馈信息,并对退回的调度表进行完善修改,3个工作日内重新上报。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项目调度情况的企业,省经信委将不再受理其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
联系电话:3181189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