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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落实不力”问题线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0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切实转变作风破解“落实不力”问题的意见》(淄发〔2017〕1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办发电〔2017〕9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确定从2017年9月20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倾听人民群众呼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举报方式进行公布,征集群众身边有关经信部门落实慢、不落实、假落实等问题线索,以及有关意见建议。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对大家提出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经核实情况属实后,责成相关单位、科(处)室办理。所有群众隐私将受到严格保护。

  监督举报电话:3182068

  邮箱:bgs3180671@126.com

  微信公众号:淄博市经信委

  受理时限:9月20日至12月20日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以上途径,提供线索、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举报内容

  (一)“慢落实”问题

  1、行动迟缓。对上级决策部署思想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坚决,紧迫感、主动性不强,甚至“等、靠、要”,主动办、马上办的劲头不足;不敢直面矛盾和问题,惯于为不解决问题找借口,惰于为解决问题想办法,错失发展机遇和问题解决最佳时期。

  2、服务效能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对依法依规应办事项,该办不办、急事慢办、拖着不办;“三最”城市要求落实不到位,“中梗阻”问题尚未根除,信息共享存在数据壁垒,导致出现多方跑腿,甚至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

  3、推诿怠惰。责任心缺失,工作推诿扯皮,事情久拖不决,“为了不出事,宁肯不干事”;部门利益存在固化现象,遇事过多考虑本部门利益,部门、单位之间衔接配合不顺畅,影响面上工作。

  (二)“不落实”问题

  1、有令不行。对上级决策部署、工作安排过分强调客观理由、讨价还价,不经请示汇报,擅自搁浅。

  2、有禁不止。党纪意识、法治意识、底线意识不强,超越权限办事;对明令禁止的事项,到了执行、落实环节,变调、减力,甚至顶风而上。

  3、监管不力。部门、单位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不注重过程监管,特别是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城镇建设、党的建设等领域,发现解决问题不及时,致使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三)“假落实”问题

  1、敷衍应付。抓工作凑合事、应付事,层层降标准、减力度、打折扣,做表面文章,甚至掩盖问题、积累矛盾。

  2、照搬照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本宣科,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上下一般粗,工作简单化,措施教条化。

  3、弄虚作假。在落实过程中存在抵触情绪、侥幸心理,为追逐当前利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选择、搞变通,自以为是,不惜违规违法。

  4、上推下卸。“条块结合”不够,过多强调“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落实的不好,一些部门职责随意压给镇办,尤其是在交通安全、土地执法、城管执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比较突出,致使责任互推,工作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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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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